辽宁省卫生经济学会关于第五批重点研究课题招标的通知

2026-03-03

辽宁省卫生经济学会关于第批重点研究课题招标的通知


各市卫健委财务审计处、沈抚新区社会事业局卫健科省属医疗单位财务处及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合做好卫生健康经济管理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键问题,发挥学会组织和人才作用,学会决定继续组织开展辽宁省卫生经济学会研究课题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详见附件一

课题研究周期定为8个月。

申请须知

申请范围和申请条件

本次课题申请面向全省各相关单位均可申请。由单位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申请人须为各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课题组成员职称、知识结构合理。

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一位课题申请人即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不得交叉申请。申请书中的课题组研究人员名单按照名单顺序前6名包含课题负责人视为该课题组的主要研究成员。课题组主要研究成员在同一批课题内只能担任一个课题的主要研究成员否则同样视为交叉申请一经发现则视为无效申请书。

材料撰写要求

1.课题申请人请逐项填写辽宁省卫生经济学会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二

2.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填写“辽宁省卫生经济学会第五批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信息表”(附件三)

3.研究课题申请书所用字体统一为仿宋四号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

4.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除特殊说明以外申请书中标课题研究的起始年月统一写为20264结题终止年月为202611月。

截止日期

1.请于2026327日前将附件二PDF版封面和申请单位意见处均盖单位公章)和附件二三(word版发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邮件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单位简称+课题申请书”。

2.截止日期之后收到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课题评审

本次课题由省卫生经济学会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课题评审,评审专家根据课题申请书对课题是否符合申请要求、研究方法是否科学、研究计划是否可行、研究人员结构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课题立项中标单位。评审结果拟于2026 4月通知中标单位和中标申请人

课题的研究产出包括研究报告但不限于论文发表、制度文件出台等,将作为课题评奖的重要依据。

课题管理

研究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

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的研究活动、人员调配,保证课题按期保质完成。课题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

课题时限要求

本次课题研究拟于20264月启动,202611月结题。20267-8月对中标课题进行中期评审,202612月进行结题答辩和评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桂芬,杨国霞

联系电话:18540150378,18940257425

电子邮lnswsjjxh@126.com

办公电话:024-82574779

辽宁省卫生经济学会

                                                                20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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