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解读培训
为宣传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重点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健康领域财会监督,2024年12月11日由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处举办辽宁省卫生经济学会承办的学习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培训班线上举行。培训班由财务审计处刘海鹰处长主持,来自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会计人员290余人线上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到省财政厅会计处张颖处长授课,授课内容为“会计与法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解读”,通过对《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前三次修改情况、本次修法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的解读,对深刻把握新会计法规范的重点,依法履行相关职责,有效防范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此次培训,卫生健康系统贯彻实施新会计法,要做到五个结合,要与全面依法治国、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与严肃财经纪律、与建设社会诚信体系、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处刘海鹰处长提出3项重点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监督。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监督的主体、范围、程序、权责等,落实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责任。
二是落实《全省宣传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新修改会计法宣传培训工作,踊跃参加“会计与法同行”主题征文活动、“辽宁省首届会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切实加强会计法的贯彻实施,严格落实修改后的各项规定,把新规定、新要求贯穿到会计管理全过程、各方面。
三是各单位特别是公立医院要全力做好内部控制工作。各公立医院要结合前期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3〕31号)中的30项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对未完成的任务抓紧制定方案,逐项落实,持续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强化对单位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定完善—推动实施—监督评价—成果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