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辽宁省医疗卫生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报名的通知
辽宁省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会〔2018〕716号)要求,我学会举办2024年全省医疗卫生系统会计专业人员网络培训。
一、培训主题及内容
(一)医保体制改革对医院运营的影响及策略;
(二)公立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三)公立医院运营数据中心及智慧管理体系建设;
(四)基于专科运营的医院精益管理实践探索;
(五)公立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实践;
(六)《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
(七)公立医院成本管理实践内容;
(八)财务人员的职业风险与防范要点;
(九)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基本理念;
(十)合同订立环节的风险与应对方案;
(十一)合同法律文本的管理与实例分析;
(十二)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与规则适用。
二、授课教师简介
(一)刘雅娟
正高级会计师,经济学硕士,上海申康中心市级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公室主任;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总会计师。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以第一完成人荣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成果以专报形式上报市委、市府,得到分管市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高度肯定并明确批示:有关管理经验要在全市相关医疗机构推广。
(二)萧潇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财政部第一期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人才,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一期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导师,北京市卫生经济学会卫生服务成本与价格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理事。
(三)石鲁夫
民商法博士,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辽宁省监察官学院师资库首批特约师资,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顾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大连市委执法监督委员会委员,东北财经大学法律顾问,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
三、课程安排
本次网络培训采用线上视频授课与线上课后答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进行网上学习和答题,完成网络培训的合格学员,学会将在省财政厅会计处完成国家规定的2024年继续教育90学分认证工作,认证后学员可登录辽宁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询学分(前提是学员报名信息准确并在学分认证之前已在该平台完成个人信息采集)。
四、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
(一)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科(处)长,行政会计专业人员;
(二)省、市、县医院会计专业人员;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专业人员;
(四)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医院的会计专业人员;
(五)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会计专业人员;
(六)省企业医疗集团会计专业人员;
(七)事业单位会计专业人员。
五、收费标准
每人次100元,包含报名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六、报名和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4月1日开始,至5月20日截止,6月1日开启学员网络学习,培训学习时间为3个月,至8月31日结束,学员可自行在课程开放时间内完成培训内容。9-10月学会统一对培训合格,信息准确,已完成个人信息采集的学员进行学分认证。
七、报名和缴费方式
本次培训报名采用企业微信网上报名。
报名成功后请尽快缴纳培训费,缴费首选银行转账(公对公转账或个人网银转账),多名学员合并转账必须分别注明全部学员姓名,便于开具发票能够准确对应到付款学员。
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辽宁省卫生经济学会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沈阳宜春支行
账 号:21001387501052501038
银行转账有困难的可采用企业微信网上缴费,相关流程见附件。
八、注意事项提示
(一)网上报名选择的缴费方式务必与实际缴费方式保持一致(银行转账汇款或企业微信汇款)。
(二)网上报名填写的单位名称务必与单位开票信息完全一致,不得多字或少字,否则无法开具正确发票。
(三)学员网上报名务必使用实名制,身份证号码准确(字母大小写正确),实名制电话号准确,任何信息有误,均无法进行学分认证。
(四)学员需在课程结束之前完成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中的个人信息采集,未采集信息的无法进行学分认证;
(五)学会收到培训费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电子发票,发送至报名提供的邮箱内。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国霞、刘桂芬
手 机:18940257425、19975988088
辽宁省卫生经济学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网上报名及缴费指引